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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工作,保证财务信息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财务组织体系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对公司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由董事会按规定的任职条件聘用或解聘。

第六条  公司设置财务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事项,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和资质的会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 

第七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岗位责任制,以满足会计业务需要。

第八条  公司对下属分、子公司财务管理实行垂直管理,由公司财务部门对控制子公司、分公司财务进行业务管理、指导与监督考核。 

第九条  财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1、财务会计人员树立诚信、责任心、严谨求实、坚持原则的良好职业品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财务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和制度,以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3、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熟悉本单位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方法,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4、财务会计人员应保守公司秘密,按规定提供财务会计信息。遵守公司制定的内幕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第三章  会计管理制度

第十条  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会计管理制度,使会计管理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以利于改善管理。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包含: 

1、内部牵制制度。必须组织分工、钱账分离、账物分离,出纳和会计分离。

为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严格的内部牵制制度,并实行交易分开、账物管理分开、钱账管理分开,内部稽核、定期轮岗。  

2、内部稽核制度。明确会计稽核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方法。  

3、内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按财务收支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执行。  

4、内部财产清查制度。定期清查财产,保证账实相符。  

5、内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制定财务指标分析方法,定期检查财务指标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  

6、财务交接制度。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

第四章  会计政策概述、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第十一条 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在会计确认、计量、报告中所采取的原则、基础和处理方法;会计估计是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 

1、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子公司应执行与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对同一经济事项在会计核算原则、基础和方法上与公司保持一致。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公司原有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已不能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的。

3、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4、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5、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6、公司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会计政策变更有关的下列信息: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2)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3)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时点、具体应用情况。 

第十二条  会计估计变更 

1、如企业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及后来的发展变化,需要做会计估计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 

2、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3、企业应当正确划分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并按不同的方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第十三条  会计差错更正 

1、重要的前期差错,是指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期差错。 

2、不重要的前期差错,是指不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期差错。 

3、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应当在其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4、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采用未来适用法。 

5、在附注中披露与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下列信息:(1)前期差错的性质;(2)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更正金额;(3)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对前期差错开始进行更正的时点、具体更正情况。

第五章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第十四条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1日起至1231日止。

第十五条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六条 记账基础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七条 计量属性

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初始价值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原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等以公允价值计量;采购时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存货、固定资产等,以购买价款的现值计量;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以可变现净值计量,其他减值资产按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与现值孰高)计量;盘盈资产等按重置成本计量。

第十八条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九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予以合并;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合并。公司间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净利润中不属于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视同该企业合并于报告期最早期间的期初已经发生,从报告期最早期间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且其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二十条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二十一条 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及折算方法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股东权益中以单独项目列示。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现金流量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第二十二条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及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或某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不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其他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不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或结清该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3、贷款和应收款项

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贷款和应收账款时,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5、其他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其它金融负债时,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但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6、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6.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该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6.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权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7、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三条 应收款项

1、本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2、本公司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

凡因债务人破产,依据法律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人逾期三年未能履行偿债义务,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列作坏账的应收款项,以及其他发生减值的债权如果评估为不可收回,则对其终止确认。

本公司对于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公司将单个往来单位或个人余额大于50万元的应收款项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4、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对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会同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

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3%

1 --- 2              10%

2 --- 3              30%

3年以上             100%

5、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以下其他应收款不需计提坏账准备:

1)公司员工的备用金类;

2)房屋租赁押金、水电费押金等;

3)公司客户收取的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 委托贷款核算方法

1、委托贷款的计价和利息确认方法

委托贷款按实际委托的贷款金额入账。期末按委托贷款规定的利率计提应收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如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则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已计提利息。

2、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委托贷款进行全面检查,如有迹象表明委托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第二十五条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计价方法:加权平均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4、存货的盘存制度

盘存制度: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一次摊销法

包装物摊销方法:一次摊销法

第二十六条 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附注“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5)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包含在初始投资成本中;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且经复核两者差额仍存在时,该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和预计负债。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公司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在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的权益范围内予以抵销,惟该交易所转让的资产发生减值的,则相应的未实现损益不予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则视为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高于按照类似投资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确认该项投资存在减值。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以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当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时,确认该项投资存在减值。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的,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第二十七条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进行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10%             4.5%

机器设备              10            10%              9%

电子设备               5           10%             18%

运输设备               5            10%             18%

办公及其他           5            10%             18%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当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均低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时,确认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固定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5、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如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扣除其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九条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第三十条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计量。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专利权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2年平均摊销。软件按2年至5年平均摊销。

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当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均低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时,确认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核算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第三十一条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第三十二条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第三十三条 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按照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以下方法确定:①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②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数的确定依据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第三十四条 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对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第三十五条 收入确认的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商品销售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本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与销售该商品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3、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依据

提供的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证据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在劳务合同的总收入、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为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长期合同工程在合同结果已经能够合理地预见时,按结账时已完成工程进度的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4、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已经发生的成本和为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长期合同工程在合同结果已经能够合理地预见时,按结账时已完成工程进度的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三十六条 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公司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七条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第六章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概述

要加强银行帐户、货币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不得为个人和其他单位提供担保,杜绝与本单位无关的各种借款和资金占用,严禁白条入帐。

第三十九条 银行帐户管理

1、每月由会计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视同会计凭证及帐簿等会计档案进行保存。

2、支票的管理

设立“支票领用簿”,并逐一登记转帐及现金支票的号码;建立银行日记帐,并按不同银行分设明细帐,月底与总帐核对,做到帐帐相符。

第四十条 现金管理

1、出纳承办公司一切款项的收支业务,现金、支票等须当天入帐。保证凭证合法、真实,收支有据,手续齐备,否则有权拒绝支付。

2、建立现金日记帐,帐目记载清楚,做到现金帐目日清月结,帐款、帐帐相符。 

3、出纳人员如不按公司规定,擅自支付未经审批、超权限审批的款项,应严肃处理。对已经造成损失的,除追回全部款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4、注意事项:

4.1转帐起点以上的开支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4.2与外单位之间的大宗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4.3白条不得充抵现金;

4.4不得在帐外保留公款、公款私存等;

4.5公司另行规定的其它注意事项。

4.6加强库存现金的盘点工作,现金库每日盘点一次,做到日清月结,月末盘点表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一并保存。

5、资金支付的审核

5.1 必须遵守业务和财务审批程序、审批权限。每笔款项的支付都应以经过完整审批程序的原始单据或文件作为凭据;

5.2在业务审批程序中,总经理审批的内容如下:

5.2.1对经济业务发生的可行性的审批。

5.2.2对经济业务发生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的审批。

5.3在财务审批程序中,财务人员审批的内容是:

对有关原始单据内容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的审批。

第四十一条 借款及报销

1、审批的一般原则

1.1所有经济业务产生的原始单据均须有经办人及其直接主管背书,以保证其真实性;

1.2经办人应该尽快将原始单据送达财务部门,以便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信息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

1.3审批内容包括:

1.3.1确保原始单据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

1.3.2对审批人员的权限是否恰当使用的审核;

1.3.3对经济业务发生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的审批。

1.4审批签名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签名须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

1.5费用开支应符合公司制度规定的标准;

2、在职人员,因日常工作(如出差)需要借款时,应填写借款申请单,报请直接上级批准。出差完毕后应在一周内及时填写报销单,进行报销。借款原则上不应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除外,如连续出差超过一个月);

3、处于试用期人员不得借款,由其部门经理代借,作为部门经理借款核算;

4、每月结帐前,出纳要对个人借款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结帐;

5、员工离职前应先清理借款,原则上不准出现借款余额;特殊情况下,需经总经理同意,将个人借款余额转至其他人员名下,并取得书面确认,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章  资金筹集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筹资管理,主要包括权益资本性筹资和债务资本性筹资。

资金筹资需经法定审批程序后实施。  

第四十三条 公司的筹资应充分考虑资金需求、资本结构、期限、成本等因素,控制筹资风险。  

1、以长期投资和营运资金的需要决定筹资的时机、规模、成本和组合;  

2、筹资应充分考虑公司合理的资本结构和信用规模、偿债能力,全面衡量经营现金流水平;  

3、筹集的资金运用有利于股东收益水平的提高;  

4、筹资应考虑国家金融政策、税收减免及社会条件的制约。  

第四十四条 筹集资金的使用  

1、严格按照筹集资金的用途合理使用资金,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如需变动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后执行。  

2、财务部门应按筹集资金的管理要求建立资金台账,详细记录各项资金的筹集到位、支出运用、效益实现和本息归还情况。  

3、筹集资金的支付应按照专项制度或公司审批权限进行审核。为规范募集资金(权益性资本筹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资项目变更、资金的管理与监督需执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章  对外投资

第四十五条 对外投资包括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本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或者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按照合同约定,与被投资单位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的,认定为共同控制。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的,认定为重大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确定

1.1、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2)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合并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合并成本。     

3)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4)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本公司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1.2、除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5)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本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购买时已宣告发放股利作投资成本收回外,其余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本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若符合下列条件,本公司以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为基础,计算确认投资收益:

1)本公司无法合理确定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

2)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比,两者之间的差额不具有重要性的。

3)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被投资单位的有关资料,不能按照规定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进行调整的。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投资决策、实施、管理、收回、转让等过程中执行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八章  成本和费用

第四十六条 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产品制造成本。

第四十七条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的各项费用。  

第四十八条  研发费用是用于公司进行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费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四十九条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

第九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五十条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第五十一条 企业利润总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收益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第五十二条 利润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应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

1)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呼声和要求;

5)货币环境政策。

第十章  会计核算管理

第五十三 会计核算内容。公司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按发生的下列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五十四条 会计核算要求,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第五十五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其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会计记录文字使用中文。对每项经济业务,必须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填制会计凭证。  

登记会计账簿,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第五十六条 对账要求  

1、财务部内部总账与二级、三级明细账之间应账账相符,涉及财产、物资的,须账实相符。  

2、现金账必须天天核对;银行账每月至少核对一次。会计账与业务调拨、仓储管理等实物负责有关职能部门的财产、物资等业务账、保管账、三级明细账、备查簿之间的账目,包括进、销、存金额及数量都应定期进行对账。  

3、往来账款核对必须定期核对,并保留对账痕迹,书面证据定期归档。  

4、在对账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更正处理。对逾期未收未付的商品、材料款项以及各种悬账悬案,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结清账目。  

5、凡实物保管负责人员变更,必须办理财产物资移交手续,明确经济责任,并与会计核对账目,结清手续。

第十一章  资金的审批流程

 

第五十七条 公司实行资金预算管理制度,上年年底前编制次年的资金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五十八条 对外投资、购置固定资产、经营团队的奖励、超资金预算的支出、单笔超过一定额度的经营资金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

第五十九条 资金审批权限标准(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执行)

(一)  经营性采购支出、采购、销售费用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职工薪资、税费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固定资产购置、修理、设备改造等,十万元以下公司总经理审批;十万元以上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二)  对非关联方支付,十万元以内(含十万元)由总经理审批;十万元以上董事长审批;

(三)  对关联方支付,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的权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由董事长签批。

第六十条 经营采购支出审批流程

(一)  采购前必须填报请购单、采购单、提交采购合同,采购完成后应及时办理验收、入库、出库手续;

(二)  审批流程: 经办人填写请款单并签名采购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财务部会计编制记账凭证出纳付款。

第六十一条 采购、销售费用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支出审批流程

(一)  审批流程: 经办人填写请款单并签名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财务部会计编制记账凭证出纳付款;

(二)  公司员工根据工作需要,经审批核准可借取不超过一定额度的备用金, 但应及时核销,每年12 月底前必须清理;

(三)部门经理发生的支付: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

(四)副总经理发生的支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

(五)总经理发生的支付:总经理董事长;

第六十二条 职工薪酬支出审批流程

(一)审批流程:由人事部门审核考勤情况,各部门根据业绩考核综合提出考评意见,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财务部根据审核后的考勤表编制薪资表,发放薪资。

  第六十三条 税费支出审批流程

(一)审批流程:由财务部门按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正确计算当期应纳税费金额;

(二)财务部会计审核并编制记账凭证后由出纳付款。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购置支出审批流程

(一) 审批流程: 经办人填写请款单并签名采购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或授权人董事长财务部会计编制记账凭证出纳付款;

(二)相关的合同和验收文件。

  第六十四条 对外长、短期投资和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支出审批流程

(一) 审批流程:经办人填写资金申请单并签名项目负责人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财务部会计审核并编制记账凭证出纳付款;

(二)相关的合同和验收文件。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

第六十五条 本公司的财务报告由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组成。

本公司向外提供的财务报表至少应该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  

财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3、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合并政策、外币折算(含汇兑损益的处理)、资产计价政策、收入的确认、折旧和摊销、坏账损失的处理、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等。  

4、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说明。

5、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7、或有事项的说明。

8、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说明。

9、重大承诺事项。

10、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第六十六条  本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是指月份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是指季度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是指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是指年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第六十七条 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当地财政机关、税务部门、证券监管等部门。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八条 公司相关人员应按照公司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政策,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递。财务报告及其数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之前,原则上不允许对外报送;若因特殊原因需要报送的,必须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公司相关人员在编制和传递财务报告的过程中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三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六十九条 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我公司财务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其他会计帐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附表、附注、其他财务报告。  

4、我公司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应当保存打印的纸制会计档案和财务软件档案的备份文件。  

5、税务申报资料:国税地税的纳税申报表、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联、网上申报的各种安装软件及密码。  

6、业务类:应收应付帐款对帐确认函、库存及固定资产盘点表。  

7、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财务人员工作调岗时,应按要求填写“会计档案工作交接清单”存档,以  保证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会计档案应由专人保管,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七十条 会计档案的整理、编制、调阅与移交  

1、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按时间顺序、内容、数量、保管期限分别整理组卷。  

2、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调阅会计档案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提供查阅或者复制。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换。其他部门调阅会计档案,要经其主管领导同意。同时要详细登记被调阅的档案名称、日期、调阅人的单位、姓名、调阅理由和归还时间。  

3、会计档案使用专用档案盒。封皮正面及册背上应注明凭单名称、卷号,封皮注明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  

4、会计电算化数据光盘标注年度、月份、内容,按照顺序存放于防潮、防尘、防盗的地方,同时再保存一套会计数据,储存在服务器的硬盘中。对光盘数据要半年重新备份一次,以防数据丢失。定期检查软件的自动备份功能是否失效。  

第七十一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共5类。  

2、对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及涉外的原始凭证,应由单独立卷,并保管到结清债务时为止。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七十二条 会计档案的销毁  

财务档案保管期满应及时清理销毁。  

1、由财务根据国家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公司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行政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4、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员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5、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或仍具有使用价值的凭证、资料,可延长保管期限,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十四章  财务电算化管理

第七十三条 财务日常会计核算应实行电算化,并将其作为提高财会工作效率,使之规范化、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财会人员应掌握电算化基本技能。

第七十四条 财务各种岗位人员应熟悉电脑操作,严格遵守电算化操作员守则: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并根据其所在岗位确定相应的权限。

2)操作人员要根据原始单据直接在电脑上填制记帐凭证,并能系统掌握所使用财务软件各个功能模块的正确使用方法。

3)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电脑的开、关机步骤,严禁在未退出财务系统前关机。

4)密码应定期更换,操作人员应注意密码的保密,一旦泄露,应及时更换。

5)操作人员应注意记帐状态下的保密工作,不得允许非财务人员在电脑上查阅。

6)禁止使用未经过许可的外来盘片,杜绝病毒侵入,确保会计资料的安全。

7)财务专用电脑原则上不与其他办公电脑混用。操作人员要爱护设备,注意保持电脑设备的清洁。

第七十五条 加强对会计电算化资料的保管工作。

1)每月结帐后,对该月的数据用刻录机将数据进行光盘刻录备份。年末结帐前的数据光盘备份视作历史资料永久保存。

2)会计凭证登记入帐后,按月根据编号顺序将记帐凭证连同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并配上封面,注明单位名称、所属期间、种类、张数、起始数等,经装订人和会计经理签章后归档保管。

3)明细帐、总帐按月分别装订成册,加上封面后归档以便查阅。

4)无关人员禁止使用财务专用电脑。

第十五章  财务预算管理

第七十六条  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减少经营风险,使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化,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全面提高整体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全面预算管理是按照公司制定的发展目标,确定年度经营目标,逐层分解,对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并对实现的业绩进行考核与评价的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全面预算管理是对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调整、考核及监督等管理方式的总称。

3、全面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如下:

1)、根据公司目标,确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并组织实施;

2)、明确公司各部门预算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发挥各级预算部门的职能作用;

3)、合理配置公司各项资源;

4)、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控制、分析和监督;

5)、为考核评价企业经营财务业绩提供有效依据。

第七十七条 全面预算主要项目

1、全面预算是按照预算管理工作程序,对公司整体资源有效分配和运用的综合表现形式。

2、财务预算分为利润表预算、资产负债表预算。财务预算以具体金额反映与企业现金收支、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包括销售收入预算、销售成本预算、销售费用预算、管理费用预算、财务费用预算、其他业务利润预算、投资收益预算、营业外收支预算、资产负债预算和融资预算等。

3、全面预算管理职责分工

4、在总经理领导下,成立预算管理小组,由业务、财务等部门人员组成,财务部是预算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有关预算管理制度、政策和程序,确定各专业预算的牵头部门,制定各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等,确定年度预算指导思想和关键指标;

2)、组织公司预算的编制工作,进行各专业预算的汇总、审核、综合平衡、调整,拟定公司年度预算方案,提交公司管理层审批,并办理上报手续;

3)、审议、批复年度预算草案,审议、批复年度预算调整方案;

4)、监督、检查预算执行情况;

5)、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七十八条 全面预算编报及审批程序

1、全面预算编制的依据如下:

1)、国家有关部门法规政策;

2)、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目标;

3)、公司投融资计划;

4)、公司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

2、全面预算编制的原则如下:

1)、真实性原则;

2)、全面性原则;

3)、及时性原则;

4)、规范性原则;

5)、准确性原则。

第七十九条 预算执行分析

1、财务部按月提供预算完成情况月报,并在每季度末及年度末上报总结,还须提出完成预算的工作措施。

2、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按月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掌握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和差异,对预算执行中的异常情况进行重点分析,并提交公司领导层决策,及时调整经营措施,保证公司预算目标的完成。

第八十条 预算的年中调整

1、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不得对已批复的预算随意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须对现行预算进行调整时,必须向财务部提出书面预算修改申请,就预算调整内容和原因做出详细说明。财务部审核预算修改申请,结合总体预算完成情况,报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方可调整预算。

2、预算调整须在预算年度的第三季度进行。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检查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审核预算调整申请,并将审核通过的预算调整申请转报公司管理层批准。

第十六章  会计监督

第八十一条 财务会计人员有权依法监督本单位的会计行为,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八十二条 财务会计人员发现账薄记录与实物、款项等实际情形不符时,应积极查明原因并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请求做出处理,重大事项由财务负责人报总经理、董事长处理。

第八十三条 公司应加强会计稽核工作,以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

1.  公司的会计稽核工作以各级财务部门为中心,各职能部门应予以配合。

2.  各级财务部门负责人具体组织会计稽核工作,并对计划指标的衔接、财务收支、成本费用、财产增减变化等重大事项负责稽核。

3.  各级财务部门设稽核会计工作岗位,通过稽核,对日常核算工作中所出现的疏忽、错误或不合规行为,及时加以纠正或制止,其日常工作主要包括:  会计凭证的审核、账簿的核对、会计报表的复核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执行情况的审核等。

(1)  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津、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内部规章的规定。

(2)  审核成本、费用、利润等预算指标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正确,各项预算指标是否衔接等。

(3)  审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

(4)  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并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

(5)  审核会计档案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  稽核人员对所稽核的凭证、账簿、报表、财务收支等的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七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制度的,按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开除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财务人员违反的予以加重处理。

第八十五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修改,出现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抵触的,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同时对本制度进行相应修改调整。  

第八十六条  本制度与公司相关财务及其他管理制度配套使用,财务部负责制定本制度的有关实施细则。

第八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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